分类考试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供大家参考: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校性质:公办学校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双桥路 1 号学校简介: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 1953年,由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主管。学院是全国食品工业类 4 星级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排行并列第 15 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拥有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求,品质优秀、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 300 人,其中专兼职教师 183 人,高级职称占 4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 47%,双师型教师比例为 48.1%。有全国教学名师 1 人、全国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5 人、省级优秀教师 4 人。现有黔菜学院、酿酒学院、金沙白酒学院、食品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与建筑工程系、财经商贸系、文化艺术系等 12 个教学单位,建有黔菜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薏仁米研发中心 3 个科研机构,共 24 个专业。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高职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高职分类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高职分类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高职综合评价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六条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分类考试计划招生 2448 人,其中普通高中文理计划招生 1224 人,中职生计划招生 1224 人。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第七条报名条件(一)参加全省 2021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3月19日9:00至 3 月 25 日 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网上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 9:00至 4 月 14 日 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三)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科目:文化综合 / 日期 3 月 14 日 / 时间:上午 9:00—11:30。(四)我院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不再进行文化考试。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不再进行文化考试。第十条身体检查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规则,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 6 个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录取成绩计算。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 50%。
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二)凡填报我院志愿的中职毕业生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获奖考生须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前交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资格审核手续。(三)我院分类考试拟录取名册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后再下载该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四)未被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4 月 28 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第十二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第十三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 1000 元 / 生 年;艺术类学费 7000 元 /生 年)第十四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 5000 元 / 人 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第十五条助学金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十九条联系方式学校网站:http://www.gzspzy.cn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双桥路 1 号QQ 咨询群:高中分类:901159107、954291478中职分类:631925621、957374417联系电话:0851-85660105钟老师:183****0374龙老师:181****0852范老师:189****5415陈老师:180****8540朱老师:152****5790尤老师:138****8385以上就是高考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2021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问题,想要了解的更多关于《2021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相关文章,请继续关注高考网!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