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最低录取分数 |
| 0006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 435 |
| 0043 | 北京城市学院 | 478 |
| 0048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 439 |
| 0050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 430 |
| 0055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 469 |
| 0058 |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 457 |
| 0068 |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 457 |
| 0076 |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 466 |
| 0083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 460 |
| 0106 |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 461 |
| 0111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 469 |

1、 分数与本录取最低分相同但未投档的考生,是因为排序分(即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投档最低排序分;
2、 本录取分数不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
3、 同一院校分列招生代码的均分别公布最低录取分数,包括定向、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指标到市、联合办学等形式,请在《辽宁省招生考试杂志》所列招生计划中查询对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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