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有着五十七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安庆市。学院现有表演、音乐、美术、舞蹈、综艺五大系,专科开设有戏曲表演(黄梅戏)、舞蹈编导(幼儿艺术教育)、音乐表演(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作曲技术(电脑音乐制作)、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歌舞表演、文化事业管理(公共文化服务、幼儿艺术教育)、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化妆)等专业。学院现有140多名专业精湛、爱岗敬业的各类专职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占50%,其中不乏著名艺术家和国家一级演员担纲一线教学。
五十多年来,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以昂扬的姿态,铿锵的跫音,引领艺术教育事业走进了辉煌的新纪元,为全国各地培养各类艺术人才六千多人,他们中许多人已成为蜚声艺坛的大牌明星或优秀演员,如当红影星田海蓉,“歌坛才女”谢雨欣,影视和戏曲“双栖明星”周莉、郭宵珍,著名黄梅戏作曲家陈精耕、陈儒天,中国戏曲最高奖“梅花奖”获得者赵媛媛、周源源、孙娟、王琴,旅美民族音乐学家喻辉,大型宫廷剧《甄嬛传》“沈眉庄”扮演者斓曦,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被人们誉为“黄梅沃土、明星摇篮”!
学院实行就业和升学两条线的培养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指导和人才推介活动,多渠道建立和扩大就业实习基地,先后与国内十几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签订用人协议,实行订单式办学,并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奖学金。据统计,我院毕业生年均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8%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7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学院路8号
邮政编码:246052 网址:http://www.ahmxx.cn/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艺术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毕业待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设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自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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