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现将《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市(区)招办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5.截止高考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非“三校”毕业生; 3.在“三校”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艺考相关文章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推送时光机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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