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6214)实行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系统对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现场审核。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确认对象
网上报名选择甘肃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且缴费成功、生成报名号前4位为“6214”的考生。要求为“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8:30—11月3日18:00,所有考生均须按照要求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确认。考生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2:00,建议考生在11月2日前完成审核材料的提交,以便考生因审核不通过有充足的时间重新上传材料。

三、网上确认流程
(一)网上确认入口:网上确认系统的两种登录方式为网址登录或扫描二维码登录。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认真核对网报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四)上传照片及身份证等其它相关材料。
(五)提交照片资料后,等待审核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则表示网上确认成功;如提示“审核不通过”,则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考虑到部分考生可能因此需要数轮审核才能通过,网上确认阶段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消息通知。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进行线下审核。
四、网上确认材料标准
(一)彩色电子证件照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4.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7.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4.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四)学历证书材料
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醒:以上四项为本考点所有考生必须上传材料,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根据自身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
1.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获相应学历后,个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五)其他材料
1.户籍在甘肃兰州的往届考生。
考生须提交(一)至(四)项材料外,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2.工作地在甘肃兰州的往届考生。
考生须提交(一)至(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交①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本人身份信息、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②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证明。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考生须提交(一)至(四)项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提交的所有确认材料照片不小于80K,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导致后期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诚信考试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31-7601383
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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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法研华微信公众号
校审/杨勋平
编辑/王蓉
主编/李渝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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