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河北 | 山西 | 四川 | 西藏 | 甘肃 | 备注 |
4 | 4 | 52 | |||||
4 | 3 | 53 | |||||
40 | |||||||
师范类 | 10 | 30 |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 20 | ||||||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 | 20 | 备注4 | |||||
100 | 校企合作,备注2 | ||||||
2 | 2 | 19 | |||||
2 | 2 | 19 | |||||
2 | 2 | 19 | |||||
师范类 | 2 | 2 | 19 | ||||
2 | 2 | 19 |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二) 2022年学校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均不设置校考,均采用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三) 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四) 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五) 2022年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演奏方向)仅招收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琵琶、中阮、古筝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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