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行为规范
我承诺 我践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师生践行文明行为规范,提升学院师生文明素质,7月16日上午,学院 “八不”行为规范“我承诺,我践行!”签名倡议活动在办公楼一层举行。党委书记邹志红、院长董劲松、副院长沈振相、林海及学院全体在岗党员、教职工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大家在现场就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开展交流讨论,通过再次宣读“八不”行为规范,进一步加深对“八不”行为规范深刻内涵的理解。随后,在党委书记邹志红,院长董劲松的带领下,广大教职员工在倡议书上郑重签名,庄严承诺争做“八不”行为规范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活动过程中,邹志红书记强调,全体教职工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八不”行为规范自身行为举止,以实际行动来诠释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刻内涵,营造崇尚文明良好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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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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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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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签名,部分党支部还围绕“我承诺,我践行!”开展党日活动。
通过本次活动,大家纷纷表示要带头践行“八不”行为规范,以自身的文明言行,积极传递文明正能量,为创建学院文明有礼良好风尚奠定坚实基础。
“八不”行为规范是什么呢?
一起来看看吧~
01
安全出行不违规
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提倡文明出行。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02
垃圾分类不落地
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提倡清洁城市从我做起。号召民众自觉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高空抛物,积极参与道路、社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
03
节俭用餐不浪费
深化节约节能行动,提倡市民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文明用餐。在宾馆、大中型酒店、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店推行“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合理点餐、抵制浪费”的消费理念,在每张餐桌上放置节约用餐提示牌,真正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04
红白喜事不奢办
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提倡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宣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努力形成移风易俗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浓厚氛围。
05
言谈举止不粗俗
深化遵德守礼行动,提倡行为举止文明谦让。自觉做到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不恶语相向,不无理取闹,远离不文明行为。
06
文明上网不低俗
深化净化网络环境行动,提倡传播格调高雅的先进文化,反对低级媚俗,弘扬社会正气。不传信谣言,不破坏网络秩序,不沉溺虚拟空间。
07
旅游观光不任性
深化文明旅游行动,提倡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在旅游活动中注意文明形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喧哗,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在出国(境)旅游中不损害国家形象。
08
经济生活不失信
深化诚实守信行动,提倡诚信为本。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电信诈骗、合同违法、制假售假、虚假广告等不良现象和失信行为,重点整治失信被执行人,大力推广诚信商店、诚信一条街、诚信驿站,营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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