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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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将分批组织2021年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的考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No.1

时间地点安排

1.第二批次: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上午7:50集中报到;

2. 其他批次:时间待定

3. 报到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大门口。

No.2

体检人员

第二批次体检考生名单:赖文韬、肖耘铮、童玉珍、郭雨轩、叶奕亨、林福平、陈金男、孙旭东、黄婷、林晓敏、李琦、李颖(辅导员岗)、周哲欣、兰晓微、李静雯、刘薇、宋哲颖、刘依彤、李颖(物流专业教师岗)、赖宝君、苏婷婷

No.3

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凭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当天空腹,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费用自理,请考生带足费用。

2. 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应于8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提交书面弃权声明,否则按规定予以计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已正式就业的考生(主要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在编人员),应在体检前出具同意报考或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 体检前一天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22:00时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

4.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体检承诺书》(附件2),参加体检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及“八闽健康码(绿码)”,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进行登记方可参加体检,并提交签署安全体检承诺书。现居住在福建省外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体检。

5. 请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通知7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生理期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按统一安排时间体检的,应该于体检前书面说明。

附件:1.考生体检须知

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体检承诺书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20日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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