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15年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考

福建江夏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0-11-05 08:47:14 文/唐睿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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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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