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7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考

闽江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0-11-05 09:04:09 文/马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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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17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批次

科类

专业

录取最低分

备注

艺术类本科B批
(校本部)

美术文

环境设计

522.35

按综合分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

520.2

按综合分录取

绘画

520.75

按综合分录取

雕塑

515.4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516.6

按综合分录取

美术理

环境设计

507.6

按综合分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

507.75

按综合分录取

绘画

506.8

按综合分录取

雕塑

503.85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4.05

按综合分录取

音乐文

音乐学

247

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音乐理

音乐学

248

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表演文

服装与服饰设计

526.55

按综合分录取

艺术类本科B批
(闽台合作项目)

美术文

环境设计

513.95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9.55

按综合分录取

美术理

环境设计

501.15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492.7

按综合分录取

艺术类本科B批
(VR学院)

美术文

视觉传达设计

515.15

按综合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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