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学历) | 人数 | 学费(元/年)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南音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9360 | 福建省 |
注: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其他专业暂未公布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与办法
(一)录取原则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考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要求。3.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1.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平行志愿特征分排序。
3.音乐学(南音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平行志愿特征分排序。
4.专业分配原则:按院校投档的省份,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及之后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
以上内容为泉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发布的部分省份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查看泉州师范学院全国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请点击>>泉州师范学院历年招生计划汇总(包含各省、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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