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艺考

闽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1-8-06 11:03:49 文/马婷婷

关注

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艺术(历史类)

广播电视编导

90

美术学

77

师范类

公共艺术

30

闽台合作“4+0”

公共艺术

37

音乐学

110

师范类

音乐学

30

闽台合作“4+0”

艺术(物理类)

广播电视编导

17

美术学

23

师范类

公共艺术

12

音乐学

20

师范类

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区、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我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②美术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③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备注:综合分计算公式中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在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其他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该省(区、市)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执行。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福建本科院校-闽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