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小学生安全守则(2)

事迹材料,艺考

事迹材料

2010-11-01 14:48:39 文/潘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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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小学生安全守则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不乱吃零食、野果,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不爬上教学楼或宿舍楼的护栏杆上戏闹;不抛石头、土料、杂物;不拿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戏打。

9、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毒。不准索问他人要钱物。

10、在家时,未经家长同意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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