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近,现将2011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2月20日放假。学生1月14日考试结束即可离校, 2月19日、20日报到注册,2月2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在学生离校后三天(即1月15日、16日、17日)和下学期正式开学前三天(即2月18日、19日、20日)照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各单位要在寒假前认真落实和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抓紧“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工作,务必在寒假前报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室。图书馆要做好假期开放管理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
各单位放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假期安全防范的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失泄密、防交通事故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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