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政治良好、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计。”新课改能否走出应试教育,能否打破墨守成规筐架而推陈出新,关键系于教师。教师是学校群体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之一,是实施新课程的组织者、研究者和开发者。对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建设一支业务精良,品德过硬的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之一。
教师评价,在我市还比较薄弱,或者说尚未建立独立的评价体系,它往往以受教育者在应试过程中的表现,来衡量教师教育成果的好坏。一个时期以来,对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结构,也曾进行过一番轰轰烈烈的讨论,常用“重结果、轻过程”、“重表象、轻合作”的评价往往导致教师评价误区。
因此,在评价教师时要尊重个体差异,少横向比较,多纵向发展性的综合评价。评价者不能完全用同一标准去定论,应用多把尺子度量,就应以多元化的角度评价教师,以评价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1、教师评价要评出水平,就是评价教师时要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由于评价是一种主体性认识活动,受评价主体的价值观、认知角度及情感影响,难免带有主观性的成份。科学的教师评价力求主体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方案规定的价值准则为参照,尽量排除或缩小因个体认知偏差、价值观不同或感情因素造成的判断误差,力求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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