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
1、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2、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
1、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5、每年7月份以前必须(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第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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