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管理制度(3)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1-10-29 14:06:19 文/沈静宜

关注

 

16.业务员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一般为5分钟),违者每次罚20元,若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者,罚50元。

17.空白预售合同,由女专保管,实行借阅制,借阅需做登记,如私自拿看合同违者罚20元。

18.如在柜台或销售桌上发现空白合同,合同使用者(业务员)罚20元;如发现已签约的合同,则罚50元。

19.由业务员陪同客户去工地看房必需带安全帽,少一项罚20元。

20.办公用品实行一次性发放,并签字领取,丢失后将不再补发自行解决,如计算器等应照价赔偿。

21.使用公共办公用品,须经女专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好后立即归还,不归还者,罚5元;若不归还并丢失,则实行双倍赔偿,罚10元。

22.中午不允许在售楼部用餐,违者罚10元。

23.业务员应服从管理部安排的各种合理任务,若不尊重管理人员,罚50元。

24.案场不得高声喧哗或与同事打闹,保持适度的背景音乐(不影响交谈),违者罚10元。

25.人员下班前应保持案场整洁,将所有门窗、灯光、电器设备关闭,违者罚50元。

26.所有案场人员休息日手机关机者罚款50元/次。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售楼部管理制度》相关的文章。27.所有案场销售人员离职必公司的时间期限执行,不得无故离职。若不遵守此规定,除公司规章制度外,且罚款300元。

(二)业务管理

1.每天17:00点之前业务员必须自觉向组长上交来人、来电登记表,业务日记、客户详细情况表必须在每天晚上小组业务会前完成(除特殊情况外),由组长签字,并上交于女专存档,专案做不定期检查,如有一项不登记或遗漏,罚20元。若组长未及时在每天的业务员日记及b级卡上签字,每次罚20元。

2.业务员日记书写不规范,由组长指出罚5元,并立即改正。

3.每个来电必须做来电登记,若发现未做登记,罚20元。

4.业务日记、客户b级卡及业务员每天做的来人登记表内容必须一致,否则罚20元。

5.业务员在领取大订单时,必须有已购登记表,直接大订,要同时有来人登记表及已购登记表,若无登记,则该业绩不算,并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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