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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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2011-5-30 07:27:13 文/陆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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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Ji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基础科学部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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