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科创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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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2011-5-30 07:26:48 文/林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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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科创部工作制度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科创部作为部门之一,有义务有责任以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为已任,协助学院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本着“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使同学们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一、部内成员权利与义务制度

部长权利及义务:

1、制定、修订科创部的工作条例,并递交主席团审核;

2、决定或修定科创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并递交主席团审核;

3、每次活动之前进行财务预算,活动后审核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接受主席团的正确领导;

5、关心部员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部员权利及义务:

1、参与科创部工作条例的制定、修订;

2、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3、参与科创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与规划;

4、团结部门成员,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5、接受部长的正确指导。

二、例会制度

例会时间:每周周五晚9:00—10:10

例会地点:学生会办公室

例会要求:本部人员必须参加每次的例会,部员若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长允许后,方可请假。部长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请假,经许可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否则一律视为缺勤。与会者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为科创部工作发表自己的看法,提供良好的建议,部员之间更应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

例会内容:会议主要是传达主席团每周下达的新任务,科创部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活动的具体安排,进行人员调控,并对之前的工作做小结。

注:(1) 若遇突发事件必须召开紧急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开部分小型会议,有事的可安排专人负责代开或进行电话传达。务必做到及时、详尽。

三、财务(包括赞助)制度

1、科创部每次主办活动,应在活动之前二周,制定出经费预算,上报主席团。

2、未经主席或部长认可,科创部其他成员无权自行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开销。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和部长或主席团沟通,方可代支学生会活动经费。开销报销需有正式发票。

3、提倡科创部成员根据活动拉赞助,自行解决经费。

4、科创部干事无权自行以学生会名义与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洽谈任何活动。各种涉及活动赞助和学生会回馈活动的情况,必须经过主席团认可和授权方可进行。科创部以学生会名义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合作,所得经费不得自行留存或使用,必须上交主席团,有主席团做统一调配安排。

5、科创部成员都应遵循节约务实的原则运用经费,避免铺张浪费和重复花销。

四、活动制度:

1、每学期初新部员应上交“个人工作承诺”、“个人技能发展计划”,文章中应详细陈述在本学期内自己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和高度。每学期末,部长将根据每位部员的实际表现、结合他们所定下的目标,为每位部员进行考核。

2、工作计划的制定:各项计划、赛程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一个月制定完毕,此时该计划应经过分工小组组内讨论一次以上,再交由部内讨论,通过后再交由主席团审核。

3 、活动展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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