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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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2012-7-24 14:46:42 文/余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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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1-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方案。

一、创建教育强区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推进我区“三新”建设为目的,以建设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教育的综合实力,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福建省教育强区。

二、创建教育强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教育强区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使我区教育在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水平提高、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办学条件全面优化、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等福建省“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9项a级指标都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使我区教育在管理职责、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事业发展、教育质量六个方面的45个b级指标和95条评估标准都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元化的具有海沧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力争在2012年顺利通过福建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争创全省首批教育强区。

三、创建教育强区工作任务

1、成立区创建教育强区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书记、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协调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成立创建教育强区自评工作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负责督查、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承担的相关任务。

2、各镇(街道)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2011年—2012年涉及教育工作的有关统计和总结;重点抓好社区教育、校园周边环境维护与整治、扶助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依法动员辍学生复学等工作;加强社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社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开设成年人教育课程,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根据《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照《海沧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开展每年的教育工作自评,做好备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于每年4月15日前把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自评小组。

3、区教育局工作任务:负责创建教育强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合理进行各专项工作小组分工;规划、落实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及配齐、配强学科教研员;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做好2011年—2012年期间教育发展的全面总结;按照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协调、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创建教育强区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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