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实习
就业促进百日行动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要求,聚焦大学生的“急难愁盼”,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百日行动”的通知》(渝就业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以帮助大学生提高实践、就业和创新能力,促进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2021年6月-9月,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实习对象及资格条件
01
实习对象
有实习意愿的在渝高校学生,优先安排未就业的2021届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和生源地为新疆、西藏的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由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
02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2.能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3.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
推进步骤及时间安排
01
报名
有实习意愿的在渝高校学生根据学校团委等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填写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表进行报名。
02
人岗对接
根据实习岗位征集情况,按照“就近就便,人岗匹配”的原则,采取“集中匹配+分散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市直机关岗位由团市委和各高校集中匹配,各区县(自治县)岗位在统一发布、分散报名的基础上,由区县(自治县)团(工)委匹配。
03
报到实习
7月,各高校为实习学生开具暑期实习介绍信,大学生持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实习指导老师会经常性与用人单位衔接,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安全等过程的管理和服务。
工作要求
(一)各参加2021年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的学生要高度重视此次社会实践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提升就业能力,认真做好实习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同时,聚焦身边事,鼓励创作并报送文字类、视频类、摄影类作品,报送的作品由推荐单位初审后,于2021年9月18日前随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7)一并发送至852626698@qq.com,邮件名统一标注为“XX学校+扬帆计划·青春启航作品”。优秀作品拟在重庆共青团—学载青春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
(二)各参加2021年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的学生要认真完成高校实习派遣前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和纪律学习,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实习补助
实习结束时,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实习学生基本生活补助。
注:上述内容只作介绍与宣传,具体报名方式及相关情况以各高校下发通知为准。
【转载自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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