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7年市内、外招生院校、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他要求详见《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汇编》。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国家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统考考点选择
1. 文化报名及专业统考考点选择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
2.报名及选择考点要求:凡报考音乐类专业的文、理科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在高考报名网上填报信息时,在考试类型栏目中,普通高考文科考生应选填文史类且考试类型为文科(艺术)[13]、理科考生应选择理工类且考试类型为理科(艺术)[17],对口高职艺术类考生应选择高职对口类且考试类型为[69]艺术类。同时按照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和电子摄像。
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选择在高考网上报名时同步进行,凡是参加重庆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考点。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6-17日(8:30―17:00);
2. 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持第二代身份证完善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过时不再办理,凡未到网上选择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3.分区县分时段确认
12月16日: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经开区、长寿区、巴南区、綦江区、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潼南区、铜梁区、永川区、大足区、荣昌区、璧山区。12月17日:涪陵区、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梁平县、城口县、开州区、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万州区。
4. 考生按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至23日。
1. 12月18日9:00―11:00笔试练耳、乐理, 12月19日至23日考声乐、钢琴、器乐、视唱(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2. 单报或兼报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须笔试《音乐学理论基础》科目,安排在12月18日下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3. 单报或兼报音乐表演[器乐、通俗音乐(演奏)]及音乐学(师范)专业加试器乐、音乐学(理论)专业技能科目测试器乐的考生集中安排在12月19日至20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二)专业考试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 方向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音乐学 | 师范 | 1. 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300分 |
2. 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
3.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 | 30分 | |||
4. 练耳(笔试) | 50分 | |||
5. 乐理(笔试) | 20分 | |||
理论 | 1. 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 100分 | 300分 | |
2. 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项):声乐演唱歌曲1首、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
3. 视唱(或视奏) | 30分 | |||
4. 练耳(笔试) | 50分 | |||
5. 乐理(笔试) | 20分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1. 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 200分 | 300分 |
2.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 | 40分 | |||
3. 练耳(笔试) | 40分 | |||
4. 乐理(笔试) | 20分 | |||
钢琴 | 1. 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分 | |
2. 视奏:线谱1条 | 40分 | |||
3. 练耳(笔试) | 40分 | |||
4. 乐理(笔试) | 20分 | |||
器乐 | 1. 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分 | |
2. 视奏:线谱1条(西洋乐)/简谱1条(民乐) | 40分 | |||
3. 练耳(笔试) | 40分 | |||
4. 乐理(笔试) | 20分 | |||
通俗 演唱 | 1. 主科:准备3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1首,自备CD伴奏带) | 200分 | 300分 | |
2.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 | 40分 | |||
3. 练耳(笔试) | 40分 | |||
4. 乐理(笔试) | 20分 | |||
通俗 演奏 | 1. 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分 | |
2. 视奏:线谱1条(西洋乐)/简谱1条(民乐) | 40分 | |||
3. 练耳(笔试) | 40分 | |||
4. 乐理(笔试)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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