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0-10-29 15:35:56 文/李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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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二)若学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专业统考(联考),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也可认可其他学校的专业校考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语文、外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具体事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应的规定为准。

艺术类本科学费18000元/生年

招生咨询电话:023-42465352、42464905 、42465342、42464945、42467800、42467670

历年录取分数线:
2016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5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分数线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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