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在广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404。
美术学(理科):综合分382.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18.2。
舞蹈学:综合分417.44。
音乐表演:综合分446。
音乐学:综合分428。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011年我校在广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404。
美术学(理科):综合分382.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18.2。
舞蹈学:综合分417.44。
音乐表演:综合分446。
音乐学:综合分428。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