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在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400.8。
美术学(理科):综合分390.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00.8。
艺术设计(理科):综合分405.6。
舞蹈学:综合分447.2。
音乐学:综合分431.6。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011年我校在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400.8。
美术学(理科):综合分390.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00.8。
艺术设计(理科):综合分405.6。
舞蹈学:综合分447.2。
音乐学:综合分431.6。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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