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不考虑加分因素,使用原始成绩。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有表演类专业联考的省市地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无联考的省市地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地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天津市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文:294分 理:252分
北京城市学院录取查询:2010年高考录取查询方式汇总
|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