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0年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分数线,艺考

艺术类分数线

2010-7-14 07:44:33 文/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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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美术网:北京服装学院2010年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2010年招生章程规定,艺术类专业(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时尚、广告摄影)、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的六个专业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首饰艺术设计、皮革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采用专业方向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录取。第一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与调剂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文化课分数线
    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我校确定今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全国的文化课分数线为:表演(服装表演)23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它各专业31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并且要求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综合分分数线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 
    专业(方向) 综合分录取分数线
    艺术设计(服装) 95.47
    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 91.77
    艺术设计(首饰艺术设计) 92.73
    艺术设计(皮革艺术设计) 92.2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95.1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96.03
    艺术设计(产品设计) 93.07
    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 98.05
    数字媒体艺术 89.60
    动画 92.13
    摄影(时尚、广告摄影) 92.33
    绘画(油画) 87.67
    绘画(中国画) 85.60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91.83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 86.73
    表演(服装表演)(男生) 77.25
    表演(服装表演)(女生) 58.25

注:表中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综合分录取分数线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

                              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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