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书法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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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

1.我校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北京只录取参加我校当年该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我校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选测科目为不限。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点击查看完整版>>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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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各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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