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承认美术联考成绩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考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0-11-05 08:53:08 文/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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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均采用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
具体招生省份、在各省招生人数等信息将于6月份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ttp://www.网址未加载/html/20151007/20151****1350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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