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承认多省美术统考成绩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考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0-11-05 09:01:00 文/刘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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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美术本科招生专业含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除广东省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联考。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按国外合作院校标准缴纳。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艺术文和艺术理单列招生计划的省份和专业,分别按艺术文和艺术理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40%+“文化考试成绩”×60%。
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150分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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