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
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作如下调整。
我校音乐学院的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含京籍单列)、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取消现场考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材料进行考核。
具体内容以我校4月在本科招生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修订版)、《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0年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为准。
特此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
2020年4月3日
咨询方式
我校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招生简章(修订版)已于4月3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可点击阅读原文)。敬请广大考生关注和仔细阅读新发布的招生简章、网络考试视频拍摄要求、网上报名及网络考试操作说明等内容,如还有相关问题,即日起至4月底,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 电话咨询:招生就业处:010-68902995,音乐学院:010-68902346,初等教育学院:010-68907390;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 网上咨询: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艺术类网上咨询:首都师范大学;咨询时间:即日到4月16日,每日9:00-17:00。
3. 邮件咨询:zhaoban@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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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窦玥
内容源自于我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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