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3月25日至6月10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落实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阜阳市颍河西路1801号阜阳市委党校1号楼1101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A677号;
(三)意见信箱: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正行楼东门北侧墙面、西门南侧墙面、食堂一楼(天门湖餐饮)外西侧墙面,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行政办公楼外东侧立柱;
(四)电子邮箱:swd10xsz1z@1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2115103;
手机:180****981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1年3月25日
来源:省委第十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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