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0-5-15 08:24:09 文/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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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260平方米,专任教师42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7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860.85万元,图书47.1万册。

二、语种、男女生比例

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论坛)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
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610204服装设计3
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3620204会计电算化3
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3620505物流管理3
610101染整技术3640101旅游管理3
550306供用电技术3640106酒店管理3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660108商务英语3
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3670104电脑艺术设计3
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660201语文教育3
580103数控技术3660203英语教育3
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660213初等教育3
580301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660213初等教育(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方向)3
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660214学前教育3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660216特殊教育3
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3660217儿童康复3
590202应用电子技术3670308新闻采编与制作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3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学院获奖情况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没有专业级差要求。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2801933

传 真:0417—283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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