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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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息公布网址:http://210.36.200.3:83/new.asp?id=181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安徽省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2010年1月22、23日 | 2010年1月24日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 |
湖南省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 2010年2月7、8日 | 2010年2月9日 | 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星沙) 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
山东省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淄博十七中 | 2010年2月26、27日 | 2010年2月28日 | 美术类报名、考试地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音乐类报名、考试地点:淄博十七中 |
江西省 | 南昌市第十八中学 | 2010年3月2、3日 | 2010年3月4日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东书院街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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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国际专 业代码 | 专业及方向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范围 与招生计划 | 学费/年 |
艺术文/理 | 050408 | 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湖南省18人 江西省18人 安徽省18人 山东省22人 | 6500元 |
050408 | 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6500元 | ||
050408 |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6500元 | ||
艺术文/理 | 080303 |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湖南省8人 安徽省8人 山东省8人 | 6500元 |
艺术文/理 | 050401 |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 本科 | 四年 | 江西省10人 山东省10人 | 6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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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国际专 业代码 | 专业及方向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范围 与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艺术文/理 | 050408 | 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广西160人 | 6500元/年 |
050408 | 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6500元/年 | ||
050408 |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方向) | 本科 | 四年 | 6500元/年 | ||
050408 | 艺术设计 (首饰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6500元/年 | ||
艺术文/理 | 080303 |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广西10人 | 6500元/年 |
艺术文/理 | 050401 |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广西35人 | 6500元/年 |
艺术文/理 | 050418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广西48人 | 6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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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安徽省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2010年1月22、23日 | 2010年1月24日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 |
湖南省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 2010年2月7、8日 | 2010年2月9日 | 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星沙) 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
山东省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淄博十七中 | 2010年2月26、27日 | 2010年2月28日 | 设计类报名、考试地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音乐报名、考试地点:淄博十七中 |
江西省 | 南昌市第十八中学 | 2010年3月2、3日 | 2010年3月4日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东书院街8号 |
梧州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梧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梧州学院。
第三条 梧州学院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院代码:11354。
第四条 校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梧州市大学路32号(西校区)。
第五条 梧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制四年、专科各专业学制三年,文理兼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梧州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梧州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梧州学院艺术类招生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第三章 考试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我院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 1:4。
第十一条 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以该省招生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第十三条文化课不限单科成绩。
第十四条 录取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音乐学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5cm、男生165cm以上;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500元/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300—850元/年。
以上收费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院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经学院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学院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841064 0774-5820972 0774-5831555(传真)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43002
学院网址:http://www.gxuwz.edu.cn
电子邮箱:wzxyzsb@126.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梧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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