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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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高考

2010-4-12 19:22:50 文/裴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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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0年单独招生以此办法为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批准,我院2010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办法。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文考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    综合面试小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及特长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综合素质面试和特长测试,汇总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特长测试成绩。    招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人数    招生计划为400名。计划见下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年)招生人数(人)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320理科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320   理科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320   理科
物业管理320文理兼收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315文理兼收
图形图像制作(建筑动漫方向)320文理兼收(具备美术特长)
电气自动化技术315理科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20理科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20理科
工程测量技术320理科
市政工程技术320理科
城市管理与监察(建筑法律文秘方向)320文理兼收
社区管理与服务320文理兼收
软件技术340理科
应用电子技术320理科
计算机网络技术320理科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20理科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320理科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310理科
给排水工程技术320理科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参加201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已取得考生号,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对社会有重要贡献,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3、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4、美术、音乐、表演、编导等方面在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或获得相应专业的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    5、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中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网(www.网址未加载)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表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在综合素质面试和特长测试两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填报。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必须准确填报一个特长测试项目,报考图形图像制作(建筑动漫方向)专业的考生只能参加美术特长测试。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4、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2张;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八、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测试,四门合卷,各科分数各占25%,满分200分。    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是对考生适应现代社会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学与人文素质的考查。    (二)综合素质面试及特长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特长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九、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及特长测试成绩的合格线。    在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成绩两项都合格并且政考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在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成绩两项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经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十一、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11日前,招生宣传。    (二)2010年4月12日—16日18:00前,报名。     (三)2010年4月19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四)2010年4月21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五)2010年4月23日(截止时间18:00),公布名单内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六)2010年4月24日上午9:30——12:00,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考试。4月24日下午——4月25日,考生到学院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    (七)2010年5月4日,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八)2010年5月4日-5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办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九)2010年5月6日,学院网上公布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及特长测试成绩的合格线。    (十)2010年5月6日-12日,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的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2010年5月13日-14日,拟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十二)2010年5月20日,学院将已办理确认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联系部门与方式部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及传真:0838-2651788,2651228,2652947(传真)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706,2653977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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