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分省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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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高考

2010-3-25 08:22:58 文/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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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江苏等七省艺术考生


长江师范学院2010年在江苏、黑龙江、湖南、山西、广西、山东、江西各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点击进入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考生号或者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一、2010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专业考试分省合格分数线:

  江苏 湖南 黑龙江 山西 广西 山东 江西
美术类 234 236 228 237 218 231 230
音乐学 165 163 153 152 162 165 164
音乐表演 155 140 164 158 163 160 165
舞蹈学 161 154 ----- 164 165 168 140


二、由于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所以考生的美术类专业成绩没有排名。考生可以根据我校去年录取成绩作为高考报名参考。


附:去年(2009年)长江师范学院美术类专业分省录取最低分数线(综合分):

  江苏 湖南 黑龙江 山西 广西 山东 江西
美术类 475 550 490 566 ------ 542 533
备注 2009年我校未安排艺术类专业在广西招生


三、根据各省今年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生源情况,我校将部分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省份 专业 原计划数 增减计划 现计划数
江苏 音乐表演 5名 +3名 8名
舞蹈学(表演) 5名 +3名 8名
黑龙江 美术类 30名 —5名 25名
音乐学 10名 —2名 8名
广西 美术类 25名 —5名 20名
音乐学 10名 +2名 12名
湖南 舞蹈学(表演) 8名 +2名 10名
音乐表演 8名 -3名 5名
山东 音乐学 15名 +5名 20名
山西 舞蹈学(表演) 8名 +2名 10名
备注 各省其它未作调整的专业计划数不变(参见我校《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四、几点说明

1、报考我校的资格必须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而文化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省):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专业合格证的作用只是通知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专业合格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上的地址随后寄发。

4、考生成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到招生结束,考生可随时查询。

5、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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