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①先录取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②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注:只要学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以上专业均可报考;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填报。
2.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
(3)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不分文理以综合分=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5)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填报。
(六)入学、复查
1.新生开学时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务必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我校对新生进行专业课复试,如发现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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