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09-1-19 21:51:09 文/孙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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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09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440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具体计划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业 ( 方 向 )

专 业

代 码

学制

()

学费

(/)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050414

4

8000

20

2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文化与传播)

050414

4

8000

20

3

表演学院

表演

050412

4

10000

75

4

摄影系

摄影 (电影摄影)

050416

4

10000

16

5

摄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

050416

4

10000

10

6

录音系

录音艺术

050417

4

10000

17

7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

050417

4

10000

12

8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050415

4

10000

12

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特技)

050415

4

10000

12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

050415

4

10000

11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广告导演)

050415

4

10000

12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人物造型设计)

050415

4

10000

11

13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110302

4

6000

35

14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经纪人)

110302

4

6000

35

15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媒体理论)

050414

4

8000

14

16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

050416

4

10000

20

17

摄影 (商业摄影)

050416

4

10000

20

18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

050418

4

10000

23

19

动画 (动画艺术)

050418

4

10000

15

20

动画 (电脑动画)

050418

4

10000

25

21

动画 (游戏设计)

050418

4

10000

25

注: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9名,女8名;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招收计划为:10名,其中北京地区考生不少于4
名,其它各省不具体划分名额。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经纪人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4.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方向。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知识》,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方向)

具体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文化与传播)

本院D号楼一层

21—2

24日起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

本院D号楼一层

21—2

25日起

表演学院

 

本院B号表演楼

21日-4

25日起

摄影系

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

本院D号楼一层

21日-2

24日全天

摄 影(电影摄影)

本院D号楼一层

21日-2

25日起

录音系

录音艺术

本院D号楼一层

23日-4

26日起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本院D号楼一层

23日-4

26日起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本院C号楼一层

21日-3

25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特技)

本院C号楼一层

21日-3

25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

本院C号楼一层

21日-3

25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广告导演)

本院C号楼一层

21日-3

25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人物造型设计)

本院C号楼一层

21日-3

25日起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

本院D号楼一层

23日-4

26日起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经纪人)

本院D号楼一层

23日-4

26日起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媒体理论)

本院D号楼一层

23日-4

26日起

摄影学院

摄影(图片摄影)

本院D号楼一层

21日-2

24日起

摄影(商业摄影)

本院D号楼一层

21日-2

24日起

动画学院

动画(漫 画)

本院C号楼四层

22日-4

27日起

动画(动画艺术)

本院C号楼四层

22日-4

27日起

动画(电脑动画)

本院C号楼四层

22日-4

27日起

动画(游戏设计)

本院C号楼四层

22日-4

27日起

(二)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专业(方向)

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文化与传播)

24日上午

初试

笔试 笔试:材料分析写作

27日上午

复试

笔试 笔试:影片分析

210-12

全天

三试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25日上午

初试

笔试:命题写作

28日上午

复试

笔试:影片分析

211-13
全天

三试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25-8
全天

初试

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
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211-14
全天

复试

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2.声乐 3. 形体4.表演(命题小品)

218-21
全天

三试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
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
口试

 
(多媒体影像创作)

24-5日全天

面试

综合素质考察(欢迎考生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电影摄影)

25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及综合知识(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智力测试等内容)

27日下午

复试

笔试:1.影片读解(观摩故事片后回答与此影片内容相关的问题)

28日上午

2.命题创作(根据命题故事内容,创作画出6-8幅画面,叙述故事情节。绘画形式不限,自带画具)

210日起

三试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录音艺术

26上午

初试

笔试:1.录音作品分析

27日上午

笔试:2.数理知识,文艺常识

29日起

复试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二首乐曲,命题声音分析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

26日下午

初试

笔试: 1. 乐理,听写(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7日上午

笔试: 2.数理知识,文艺常识

29日起

复试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二首乐曲,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电影美术设计)

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

28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电影场景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考生自备画具)

211日全天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电影、美术等基本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电影特技)

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

28日下午

复试

命题创作(电影特技场景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考生自备画具)

211日全天

三试

口试:文学、电影、戏剧、美术、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新媒体艺术)

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

29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造型语言转换,色彩、绘画工具不限。考生自备画具)

212日全天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当代美术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视广告导演)

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

29日下午

复试

笔试:影视广告作品分析

212日全天

三试

口试:广告、文艺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人物造型设计)

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

29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人物造型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考生自备画具)

212日全天

三试

口试:电影、美术、文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公共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26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10日起

复试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经纪人)

26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10日起

复试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戏剧影视文学
 (
视媒体理论)

26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10日上午

复试

笔试:命题写作

214日全天

三试

口试:基本素质考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能力、逻辑分析能力)

 
(图片摄影)

24上午

初试

笔试:图片摄影基础理论

27日上午

复试

现场拍摄(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考生自带相机。一律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拒绝使用传统照相机)

210日全天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商业摄影)

24上午

初试

笔试:商业摄影基础理论

27日上午

复试

现场拍摄(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考生自带相机。一律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拒绝使用传统照相机)

210日全天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
漫画)

27

初试

速写默写

210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材颜料)

214-16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常识(考生须携带本人习作及其它才艺展示)

  
(
动画艺术)

27

初试

速写默写

210日下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材颜料)

215-17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常识(考生须携带本人习作及其它才艺展示)

  
 (
电脑动画)

27

初试

速写默写

211日上午

复试

1.题创作(考生自备画材颜料)

212日上午

2.笔试:计算机知识(同时兼报游戏设计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216-18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计算机常识(考生须携带本人习作及其它才艺展示)

  
(
游戏设计)

27

初试

速写默写

211日下午

复试

1.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材颜料)

212日上午

2.笔试:计算机知识(同时兼报电脑动画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216-18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计算机常识(考生须携带本人习作及其它才艺展示)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报考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参加复试现场拍摄的考生,自带相机,必须使用数码相机拍摄。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同时通过我院二个专业(方向)考试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7.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1.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
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特技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3.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摄影专业(商业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其中,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要求必须达到当年考生所在地区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运通103、304、323快、490、498、658、671、691、743、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http://www.bfa.edu.cn"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声明: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 及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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