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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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6 10:42:37 文/阮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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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路)5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论坛)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保险、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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