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及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全省联考,我院确认联考成绩,按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考生。(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
如需查询相关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历年考题,分数线,请登录专题:/Article/HTML/4933.html专业名称 | 科类 | 河北 | 山西 | 黑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新疆 | 云南 | 山东 |
龙 | ||||||||||||||
江 |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文史 | 3 | 3 | 6 | 3 | 3 | 3 | |||||||
理工 | 5 | |||||||||||||
艺术设计 | 文史 | 5 | 6 | 4 | 6 | 8 | 18 | 5 | 8 | 5 | 5 | 3 | ||
理工 | 6 | |||||||||||||
舞蹈学 | 文史 | 3 | 3 | 10 | 3 | 3 | ||||||||
理工 | 3 |
2010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如生源充足,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五、学费及其他
1、录取的新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
2、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并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生活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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