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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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息公布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zsb09/onews.asp?id=425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本校今年艺术类专业外省文理兼收。
报名办法
考生取得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后,在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四川省以外的学生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所在省要求达到联考合格线的,须通过该省联考)。
其它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在三个月内,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部门备案。三个月后,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专业考试及方式
四川省以外的考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单独考试的考生,由我校统一发给“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考试合格证”。
学费标准(生/年)
美术学5000元,艺术设计:6000元,音乐学5000元,音乐表演:10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8000元。
成绩查询
1、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成绩合格通知单,未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1)网上成绩查询:登陆www.stuwin.net进行查询
(2)电话成绩查询:(0833) 2276288、 2276247
专业咨询:(0833) 2276276(美术)(0833)2276284(音乐)
美术专业2010年考试方式
上午:素描
下午:色彩(考试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音乐专业2010年考试方式
四川省的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其它招生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
音乐学专业考试分主项、副项、视唱三个项目,总分100分。
一、主项
1、以声乐为主项的:演唱歌曲一首,由我校统一提供伴奏,请考生准备好伴奏乐谱。满分为70分。
考试方式:面试
2、以器乐为主项的:钢琴类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类考生演奏乐曲一首。满分为70分。
考试方式:面试
二、副项
以声乐、器乐为主项的,须在声乐、器乐、舞蹈中另选一项作为副项参加考试。满分为20分。
三、视唱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满分为10分。
考试方法:面试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专业),专业考试分主项、视唱二个项目,总分100分。
一、主项
1、以声乐为主项的:演唱歌曲一首,由我校统一提供伴奏,请考生准备好伴奏乐谱。满分为85分。
考试方式:面试
2、以器乐为主项的:钢琴类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器乐类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生自带伴奏。满分为85分。
考试方式:面试
3、以打击乐为主项的: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生自带伴奏,请考生准备好伴奏乐谱。满分为85分。
二、视唱: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满分为15分。
考试方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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