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10年最新美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0-1-09 11:08:38 文/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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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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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息公布网址:http://www.lztc.edu.cn/ViewInfo.asp?id=217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专业专业方向层次计划招生范围学制收费标准(元/年)
 
 
 
 
90
备注
 
 
 
音乐学
(师范类)
教师教育本科40甘肃44000参加全省专业统一联考
舞蹈表演30
音乐学
(音乐表演方向)
声乐演唱本科80甘肃
内蒙古
山东
46000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单独考试
乐器演奏
现代音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学理论
术学院
艺术设计
 
室内外设计本科 
75
甘肃、山东、山西、湖南、内蒙46000
装饰艺术
装潢艺术设计
工艺美术教育(师范类)本科75甘肃44000参加甘肃省专业统一考试
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60甘肃、山东
山西、内蒙
湖南
 
45800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单独考试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
(师范类)
艺术教育本科
 
80甘肃44000
专科100甘肃34000
注:以上各专业均艺术文理兼收,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费如有变动,以甘肃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四、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
主科(80%),听音及乐理(20%),主科内容为以下7项任选1项,但不得兼报。
1、声乐演唱   
演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为备考曲目)
2、键盘乐器演奏
(1)钢琴: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2)手风琴: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及大、中型乐曲各一首
3、管弦乐器演奏
(1) 小提琴: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音乐会协奏曲第一乐章(带华彩乐段)或第二、三乐章,技巧性乐曲一首。
(2) 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中提琴、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乐曲一首。
(3) 其他乐器: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4、民族乐器演奏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5、现代音乐
(1) 声乐: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为备考曲目)
(2) 电声乐器、打击乐: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器乐曲写作、
(2)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备注:交本人作品一部,钢琴程度要求740以上。
7、音乐学理论
(1)音乐文论写作
(2)面试:音乐学常识、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等。
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篇
(二)艺术设计专业
素描(50%)色彩(50%)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1、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限2分钟内完成;2、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限2分钟内完成。
复试:1、朗读指定稿件(30%,现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2、模拟主持(30%,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改编,限3分钟内完成);3、命题即兴评述(40%,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内完成)。
(四)学前教育专业
1、学前教师综合素质(40%):现场抽题,根据命题讲述对专业或学业认识的相关问题、朗诵或评述中外经典儿童文学作品。
2、艺术素养(60%):测试内容为声乐、器乐、舞蹈、水粉、素描、手工测试任选一项即可。
(1)音乐(声乐或器乐):声乐由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曲目、唱法不限),自带伴奏带;器乐由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曲目不限),除钢琴外由考生自备乐器。
(2)美术:120分钟静物写生,绘画形式不限,考生自备画具,试卷纸由我校统一发放。
(3)舞蹈:成品舞或舞蹈片断,自带伴奏带。
(4)手工测试:主题自定,现场完成手工作品一件。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联合考试成绩;非师范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本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含数学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五)我校招生专业、考试办法、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各省招委会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六、报考条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师范类)和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报考非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持本人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类考生还须有全省美术统考合格证),及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到我校单独设立的考点报名。
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报名时间为:美术类统考:2009年1月1日至 2日;音乐学联合考试:2009年1月 9 日至 10 日。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舞蹈类统考报名时间2010年1月14日至15日,报名地点:西北民族大学。
我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1月13日至1月15日报名,1月16日至17日考试;
艺术设计专业:3月12日至3月14日报名,3月15日考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月16日至3月19日报名,3月20日至21日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3月16日至3月19日报名,3月20日至21日考试。
艺术设计专业报名和考试地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培黎广场下车向北100米),其它专业报名和考试地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西校区(从兰州西站乘121路公交车至兰州城市学院门口下车即可)。
七、注意事项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奏、演唱;
2、钢琴伴奏人员可自备;
3、除钢琴外,考生所需乐器自备;
4、表演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5、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画具自备。
 
联系单位及电话
招生就业处             电话:0931—7601082
音乐学院               电话:0931—7601127
美术学院               电话:0931—7601132
传媒学院               电话:0931—7601086
教育学院               电话:0931—7601133 8651804
网址:http://www.lz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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