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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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息公布网址:http://zsw.zjicm.edu.cn/Content/Detail.asp?NewsID=787
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 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文理兼招)
(一)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媒体创意 | 40 | 四年 | 9000 |
2 | 影视艺术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70 | 四年 | 9000 |
戏剧影视文学 | 70 | 四年 | 9000 | ||
摄影(图片摄影) | 30 | 四年 | 9000 | ||
摄影(电视摄像) | 30 | 四年 | 9000 | ||
摄影(照明艺术) | 30 | 四年 | 9000 |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 40 | 四年 | 9000 | ||
录音艺术 | 25 | 四年 | 9000 | ||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 | 25 | 四年 | 9000 | ||
3 | 动画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80 | 四年 | 9000 |
4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0 | 四年 | 9000 |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 70 | 四年 | 9000 | ||
5 | 管理学院 | 媒体创意(影视制片) | 50 | 四年 | 7000 |
6 |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 60 | 四年 | 9000 |
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 | 30 | 四年 | 9000 |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和深圳12个考点;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影视表演类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影视艺术学院 | 表演 | 30 | 四年 | 9000 |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济南、成都和南京6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动画学院 | 动画 | 80 | 四年 | 900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30 | 四年 | 900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30 | 四年 | 9000 | ||
艺术设计 | 80 | 四年 | 9000 |
注:
1、 美术类各专业考试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南昌12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2、 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55 | 四年 | 9000 |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扬琴、琵琶) | 50 | 四年 | 9000 | ||
舞蹈编导 | 25 | 四年 | 9000 | ||
舞蹈编导(音乐剧) | 30 | 四年 | 9000 |
注:
1、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专业考试设北京、太原、济南、长沙、南京5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河北、江西、安徽,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2、音乐表演只设济南考点,除山东生源外音乐表演专业承认各省统考成绩;
3、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5、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1、 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省份
专业 省份 | 主持与播音 (公关礼仪) (35名) | 摄影摄像技术 (40名) | 电视节目制作 (40名) | 新闻采编与制作 (40名) | 电视制片管理 (40名) |
黑龙江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甘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山东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山西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湖北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安徽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江苏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广东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江西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河南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四川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湖南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浙江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注:
1、我校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只在上述省份招生。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要求,我校专科专业考试分校考和省统考两类,表格中“校考”指专业成绩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指使用省统考成绩,敬请考生留意;
2、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为每生9000元/年,电视制片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7000元/年;
3、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高考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 美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动画学院 | 影视广告 | 45 | 三年 | 9000 |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高考录取按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成绩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3、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最后教育部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3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4、表演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四)考点、报考方法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0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和南昌14个考点,其中合肥和南昌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考 点 | 报名地址 | 咨询电话 | 公交线路 | |
杭州 | 浙江传媒学院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 0571-86832600 0571-86832630 | 快速公交B1线、525、K525路在学源街西站下;校1线在文泽路学林街口站下 | |
北京 |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附中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小区 | 010-64675611 | 地铁二号线、13号线、机场专线东直门站下;公交车24、117、413、418、635、909春秀路站 | |
哈尔滨 | 黑龙江广播电视教育中心 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厦 | 0451-82898672 0451-82898915 |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在衡山路站下 | |
兰州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兰州市盐场路1240号 | 0931-8341641 0931-8340086 | 公交7、107、35、29路甘肃广校站下 |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公交11、816路太原师范学院站下 | |
郑州 | 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郑州市文化路79号 | 0371-63522618 | 公交6、906、95、29、83、2、251、K6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 |
济南 | 报名地点、考试地点届时由济南市招办向社会公布 | 0531-85955608 | ||
成都 | 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新生路5号 | 028-85447616 |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 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 0571-86832600 | 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 | |
长沙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 0731-4028686 |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 |
南京 |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025-83758136 025-83758137 |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 |
深圳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深南北斗路20号 | 0755-25105824 | 公交10、205、223、387路新秀立交站下 | |
合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只设美术考点 | 0571-86832600 | 合肥新火车站乘226路至建工学院站(北校区)下;市内乘12、148、126、135、901路公交车至建工学院站下 |
南昌 | 南昌市实验中学 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 | 只设美术考点 | 0791-8693102 | 公交5、11、10、28、208路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站下 |
2、报考时间
(1)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成都、武汉、南京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
初试时间:2010年1月27日下午—29日
复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2月3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0年1月29日
(2)济南、长沙、深圳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日—2010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2月26日—27日
初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下午—28日(济南考点初试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28日)
复试时间:2010年3月2日—5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0年2月28日
(3)杭州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日—2010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2月26日—27日
初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下午—28日
复试时间:2010年3月5日—8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0年2月28日
(4)合肥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2月4日—5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6日
(5)南昌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日—2010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10日—11日
考试时间:2010年3月12日
(五)报名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确认不再修改)—→在规定时间内用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获悉考试安排时间
2、验证、确认、缴费
在打印出来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上各粘贴一寸免冠正面照,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相应的考点进行验证、确认、缴费、盖章。
注: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40元;复试费140元。最后以物价部门的批复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模拟主持;命题即兴评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主持与播音专业(公关礼仪)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才艺展示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口语测试;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并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命(抽)题即兴评述(限3分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6、媒体创意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7、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电视制片管理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9、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画面组合;综合素质测试
10、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1、摄影专业(照明艺术)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
初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视唱练耳
复试:广播影视作品评析;音乐基础考察
13、表演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朗诵、歌曲演唱(自备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命题小品表演;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自备材料)
14、美术类专业(适用于动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等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初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15、舞蹈编导专业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舞蹈基本功测试;编舞能力测试;舞蹈风格、节奏、动作模仿;个人剧目表演(音乐自备)
16、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艺术履历表述;歌曲或音乐剧作品演唱;视唱练耳;舞蹈或武术(音乐自备)
17、音乐表演(山东生源)
初复试:
(1)声乐:演唱自选声乐作品二首;视唱、视听模唱
(2)钢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视唱、视听模唱
(3)其它器乐:演唱不同风格的大型作品二首;视唱、视听模唱
注: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美术类、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音乐表演初复试同时进行;
2、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和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初试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试卷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3、媒体创意专业和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4、如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二)浙江生源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制片管理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文学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主持与播音专业(公关礼仪)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播音主持类省统考成绩;
4、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5、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11个本科专业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类别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省外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查看各考点公布的初试合格者名单;杭州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试合格者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凡我校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复试结果考生亦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或168声讯台查询。
2、在承认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校考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本科专科通用;在艺术类专科专业承认省统考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按相关省招办规定执行。
(二)高考录取办法
1、广电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数学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2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2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5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承认各省统考成绩(山东生源除外),按各省考试院(招生办)规定的相关政策择优录取;山东省承认校考成绩,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4、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7、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8、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第二部分:文史、理工类招生简章
一、文史、理工类招生计划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层次 | 科类 | 学费(元/年)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5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新闻学 | 45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编辑出版学 | 45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汉语言文学 | 5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文科 | 3960 | |
对外汉语 | 45 | 四年 | 本科 | 只招文科 | 3960 | |
电子信息学院 | 广播电视工程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电子信息工程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95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95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网络工程 | 95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动画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8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公共关系学 | 4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管理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10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广告学 | 9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5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 英语 | 9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2、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表中带“*”的专业正在报批中。
二、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按1:1.1。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
4、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15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
第三部分:附 件
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0年4月上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系统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登陆招生网核对系统核对考生信息。
2、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属2009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0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
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设有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浙广集团”奖学金;(3)“湘广集团”创新基金;(4)“中广电”奖学金;(5)“现代集团”学生创新奖;(6)“广厦传媒”奖学金;(7)“有加利”奖学金;(8)“快客传媒”奖学金;(9)“中国移动”奖学金;(10)文理科新生奖学金和“南广”艺术类新生奖学金;(11)校内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 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金秋助学金;(4)飘萍奖学金。
5、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学校在每年的6月初、11月底举行两次就业招聘会,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71-86832052,http://job.zjicm.edu.cn。
6、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2009年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7、学校成人教育各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函授制本专科学生,详情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71-88293543、88024530,http://cjxy.zjicm.edu.cn。
学校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 编:310018
招 办 电 话:0571-86832600 86832630
招 生 网 址:zsw.zjicm.edu.cn
168 声 讯 台:16885155
声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和考前培训活动;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培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浙江传媒学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71-86832068、86832067
各专业招生咨询电话
学 院 | 专 业 | 咨询电话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媒体创意 | 0571-86832112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
新闻学 | ||
编辑出版学 | ||
汉语言文学 | ||
对外汉语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
影视艺术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0571-86832117 |
戏剧影视文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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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电视摄像) | ||
摄影(照明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 ||
录音艺术 | ||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 | ||
表演 | ||
摄影摄像技术 | ||
电视节目制作 | ||
电子信息学院 | 广播电视工程 | 0571-86832139 |
电子信息工程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网络工程 | ||
动画学院 | 动画 | 0571-8683213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
艺术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数字媒体技术 | ||
影视广告 | ||
播音主持艺术 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571-86832126 |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 ||
公共关系学 | ||
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 | ||
管理学院 | 媒体创意(影视制片) | 0571-86832102 |
文化产业管理 | ||
广告学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
电视制片管理 | ||
国际文化传播 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 0571-86832671 |
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 | ||
英语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0571-86832611 |
舞蹈编导 | ||
舞蹈编导(音乐剧) |
招生热线:0571-88024530、88281926
培训热线:0571-86832159、88019691
http://cjxy.zji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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