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10年最新美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0-1-09 10:44:21 文/谢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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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广告设计玩具与游戏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科类美术文科美术文科美术文科美术文科音乐文科音乐文科
招生计划306030605030
学制4年本科4年本科4年本科4年本科4年本科4年本科
招生范围:广告设计、玩具与游戏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动画4个专业面向广东、河南、江西、湖南、广西、河北、江苏、甘肃8个省份共招生180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2个专业面向广东、湖南、河南、河北、山西5个省份共招生80人。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
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2.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特
别优秀的考生,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考生须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联考合格证报名(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同时备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
一份(采用电子报名省份除外)。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美术类专业报考考务费每生160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
如下:初试收费100元/人(广州考点125元/人);复试收费160元/人(广州考点125元/人)。
     3.考生可以同时兼报我校的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二个专业,但需要分别报名和参加这二个专业的考试。
     4.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东省外其他省份考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可酌情在我校公布的广东省考点报
名考试的时间,前来我校的广州校区报名参加考试(生源所在省招生办明确规定禁止在外省参加专业考试的除外),考生及家长的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告设计、玩具与游戏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动画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如下:
        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省份报名与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河南郑州大学1月25-26日1月27日
江西南昌大学2月19-20日2月21日
湖南长沙艺术职业学院2月21-22日2月23日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广西师大(桂林)
2月5-6日
2月23—24日
2月7日
2月25日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月6-7日2月9日
江苏无锡市湖滨中学1月20-21日1月22日
甘肃兰州铁三中2月20-21日2月22日

       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为三门,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素描(2个半小时)100 分,速写(30分钟)100 分、色彩(3小时 )10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初试科目(总分100分,笔试)
    (1)文史常识,50分。
    (2)影视常识,50分。
    2.复试科目(总分300分,笔试)
    (1)专业基础测试,4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1小时10分,120分
    (3)命题(材料)创作,1小时10分,120分 

招生省份报名与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山西山西师范大学1月26日-27日2月27日-29日
河南郑州大学2月1日-2日2月2日-4日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月21日-22日2月22日-24日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3月18日-19日3月19日-21日
广东广东商学院(广州校区)2月25日-26日3月26日-28日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试科目(总分100分)
    (1)朗读指定稿件,50分。
    (2)朗读自备稿件,50分。
    2.复试科目(总分300分,摄像)
    (1)栏目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和提示,发表评述,进行模拟主持(140分)。
    (2)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80分);
    (3)特长展示:可自选朗诵、器乐、声乐、舞蹈等项目表演(80分)。 

招生省份报名与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山西山西师范大学1月26日-27日2月27日-29日
河南郑州大学2月1日-2日2月2日-4日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月21日-22日2月22日-24日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3月18日-19日3月19日-21日
广东广东商学院(广州校区)2月25日-26日3月26日-28日
 






   八、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1、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发放合格证。
      2、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2、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
       3、学费、奖学金:
       ①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如2010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750元,单项奖学金300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网 址:www.gdcc.edu.cn
      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   伍老师 020-8409844
      艺术学院     陈老师020-84096406
     人文与传播学院 徐老师 131****6547    
     田老师 135****8610
     郭老师 020-8409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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