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省外)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0-1-08 18:03:59 文/裴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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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科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层次学制拟定计划数科类
音乐类音乐学050401本科4年200人文理兼招
舞蹈编导050410本科4年40人文理兼招
美术类美术学050406本科4年100人文理兼招
艺术设计050408本科4年220人文理兼招

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获得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
4、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文化考试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四、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凡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志愿优先、专业加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设置考试科目用时
音乐学1、基本乐科(200分):乐理、练耳

2、主科(300分):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乐理、练耳:笔试(1小时)

主科:面试(每人5~8分钟)

舞蹈编导1、基本乐科(100分):乐理、练耳

2、主科(400分):基本功、舞蹈表演

美术学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素描:08:00~11:00(3小时)

色彩:13:30~16:30(3小时)

艺术设计

六、考试说明: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
2、报考音乐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练耳与乐理合并为一堂考试,其中练耳用时20分钟,乐理用时40分钟。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主科考试要准备不同风格的作品或练习曲两首,由主考官抽考其中一首;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主科考试要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和成品舞蹈的表演。
3、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纸以外的其他绘画工具。
4、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可以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姓名+身份证号”两种方式,在“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网址未加载)”上查询。
七、考场纪律:
1、考生考试时须对号入座、保持考场肃静,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随意在考场走动。
2、对违纪考生,将按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6-7186057     7186059
传  真:0736-7186057 E-mail: huaszsjyc@126.com
联 系 人: 童老师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170号
邮    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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