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 2010年艺术类各专业在省外(校考)设专业考试考点时间安排表
(一)美术学(美术史论)、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专业:
省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 | 咨询电话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1月15、16日 | 美术学 环境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油画 国画 动画 | 027-68880262 |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月16、17日 | 0931-8651485 | ||
辽宁 | 沈阳大学 | 1月25、26日 | 024-62268563 | ||
江苏 | 南通市招办 | 1月27、28日 | 0513-83549322 | ||
吉林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29、30日 | 0431-85382439转8304 | ||
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2月1、2日 | 020-34283877 | ||
河南 | 河南郑州106中学 | 2月1、2日 | 0371-628354129 | ||
湖南 |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 2月2、3日 | 0731-88838500 | ||
广西 | 南宁市五中 | 2月3、4日 | 0771-2410160 |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2月6、7日 | 010-62321818 | ||
山西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2月26、27日 | 0351-2279588 | ||
山东 | 济南市招办 | 2月27、28日 | 0531-86111568 | ||
注意:上述省份美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份设置的我校考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考,各考点也不接受其它省份美术类考生报考。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
(二)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
省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面向省份 | 考试专业 | 咨询电话 |
甘肃 | 兰州市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27、28日 | 1月29、30日 |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 | 编导 舞蹈 表演 声乐 | 0931-8651485 |
湖 南 | 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2月2、3日 | 2月3、4日 | 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 | 0731-88872389 | |
北 京 |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2月6、7日 | 2月8、9日 |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 | 010-62321818 | |
山 东 | 济南市招办(济南市历山路10号)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山东、江苏、河南、安徽 | 0531-86111568 | |
注意:凡参加我校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校考的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兰州艺术学校考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北京城市学院考点;湖南、广西、湖北、广东、江西、海南的考生请务必到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点;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的考生请务必到山东济南市招办考点,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考试,不得再跨点报考。编导、声乐专业的笔试科目(编导专业的影视片分析、命题编写故事;声乐专业的视唱练耳、乐理)考试时间原则上将安排在各考点报名结束后的当天晚上7:00开始。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
省外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试内容、 科目、分值及要求:
专 业 | 考试内容、 科目、分值及要求 |
美术学 | 1.赏析作文(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2.中外美术史论常识(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3.素描(人物头像、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3小时)。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
艺术设计 | 1.素描(人物头像、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3小时);2.色彩(静物、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3小时); 3.速写(人物静态、照片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考试时间:30 分钟)。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
绘画 | |
动画 | |
广播电视 编导 | 1.影视片分析(笔试);2.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
影视表演 | 1.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3.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4.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
声乐 | l.声乐(100分):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1--2首。民族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国歌曲、歌剧选曲、民歌、戏曲均可;美声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外歌剧、创作歌曲、艺术歌曲均可;2.视唱练耳(笔试、100分);3.乐理(笔试、100分)。 注:2、3项为考生必须参加考试的参考分值,有单科要求,在发放合格名单时确定,以声乐单科演唱成绩100分为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学 | 1、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 4、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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