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8日讯(记者 刘雪莲) 28日,省招考院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全国共268所,其中包括16所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山东省属高校。我省统一测试的时间为4月8日至13日,测试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等12个。
据悉,2011年,16所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山东省属高校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中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聊城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德州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数应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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