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1年最新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1-1-11 08:36:57 文/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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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南大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招生简章西南大学,是2005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

      学校占地9629亩,校舍面积近157.94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近5万余人,图书馆藏书380万册。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8个博士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19个专业硕士学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237人。

       纺织服装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是西南大学一个艺术特色专业, 该专业所在西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现有2个硕士学位点,下设纺织工程系、服装设计与工程系和轻化工程系。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我院重点专业,具有多年成功的办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教改成果,拥有一支理论扎实,技术娴熟,精心施教,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颇丰的师资队伍。拥有3000余平米校级建制专用实验室,先进服装生产及计算机辅助设备成为专业主要实习资源。学院学科建设在地区和同类高等院校中体现鲜明特色,服装专业学生在全国和行业组织的各类竞赛中屡获奖项,在全国尤其是西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

一、招生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艺术设计修养和较扎实的服装学科基础理论,有一定创新实践能力,能独立进行服装设计创作构思和产品策划,能从事流行时装设计、流行趋势分析、服装市场营销的高级专门人才。获得艺术设计和服装设计专业的基本训练,系统掌握服装设计和产品开发、服装材料、服装结构、服装纸样与工艺、服装市场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及技能。

      2、主要课程

     时装画、服装设计原理、女装设计、男装设计、创意服装设计、服装品牌与产品策划、妆饰及形象设计、中外服装史、女装结构与工艺、男装结构与工艺、针织服装设计、立体裁剪、服装材料学、服装市场营销、服装CAD、时装摄影等。

     3、实践环节

     程序设计上机、服装市场调研、服装结构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汇报演出、毕业设计(论文)等。

     4、就业去向

       各类服装品牌公司、服装设计公司或工作室、服装行业协会等事业单位、服装零售业、服装高职和中专院校、服装媒体及网站等,可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品牌和产品策划、服装营销和贸易、服装教育、服装宣传评论及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学制

        西南大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专业,2011年面向全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重庆、四川、贵州、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山西12个省市共招生90人。学制四年,学生毕业符合要求,颁发文学学士学位。学校视生源质量情况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资格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2、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属于艺术类招生,报考学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录取原则

      1、本专业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分数及文化高考分数双上线,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2、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150分制)。

       3、本专业文理兼收。对于分文理科做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严格按省市招办公布的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五、新生入学

     1、入学后,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2、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新生入学时,都要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复查成绩与入学考试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就读校区:西南大学本校区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办电话023-68252513

    网址:http://bkzsw.swu.edu.cn/

   纺织服装学院电话、传真:(023)68251228、68251719、68250918

   学院网址:http://fzfzxy.swu.edu.cn/

   学院联系人:吴大洋、梁列峰、张龙琳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该简章一切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西南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校本部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学校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西南大学成立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今日之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占地总面积约9600余亩,校舍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文、史、教、理、工、农、医、管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下设30个学院,拥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36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8个博士点(含15个博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专业)、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16个自主设置专业)、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8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40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授、副教授(含研究员、副研究员)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200余人。

 

音乐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位于西南大学校本部,前身是1940年成立的原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后为西南师范大学音乐系,1996年为西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5年为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学院现有近12000平方米教学用房,其中有7074平方米综合教学楼和4200平方米学生琴房楼各一幢,院藏图书资料15000余册,音像资料6500余盒(盘),钢琴200多台、其中演奏平台钢琴5台(斯坦威、门德尔松和雅玛哈等),中西乐器300余件,还有价值200余万元的音响、电教设备。

       学院现有教职工88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8人,外聘教授16人。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学系共四个系。含声乐、钢琴、理论、管弦乐、民乐、舞蹈等教研室,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音乐表演及舞蹈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600余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研究生101人。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学院交响乐团连续五年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先后到重庆市各高校举办交响乐演出30余场,受到好评。学院民乐团2010年也承担了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3场演出任务。

      音乐学院2011年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四个专业本科学生200名,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山东、河北、江苏、安徽、浙江、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等省市招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执行各省(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具备音乐基本知识,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弹奏能力,普通话好。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器乐方向)要求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以上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测量为准。

二、报名方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所列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考生报名时须交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招生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区

招生

省份

招收专业

考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重庆考区

重庆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重庆

北碚

重庆音乐联考:2010年12月24日下午-25日全天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重庆音乐联考:

2010年12月26-30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舞蹈学

西南大学校考:

2011年3月5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西南大学校考:

2011年3月5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四川考区

四 川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四川

成都

2011年2月22-23日

四川音乐学院

2011年2月24-27日

四川音乐学院

南方考区

云 南

贵 州

湖南

湖北

江西

广东

广西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贵州

贵阳

2011年1月11、12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1年1月13、14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

长沙

2011年1月21-22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1年1月23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北方考区

(含华东)

山东

河北

安徽

浙江

江苏

陕西

山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山东

济南

2011年2月16、17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布地点

2011年2月18、19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布地点

陕西

西安

2011年2月21、22日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

2011年2月23、24日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

 

注: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两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音乐学(非师范)专业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山东省、陕西省考生。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00分、副科40分、练耳20分、视唱20分、乐理10分、面试1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练耳;4.视唱;5.乐理(口试);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成绩合格后可根据考试成绩在总分中加1-10分。

重庆考生报考音乐(非师范)专业,需在重庆音乐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加试音乐理论科目(加试科目总分100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60分、视奏或视唱30分、面试10分。

1.声乐方向:(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2).视唱;(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2.钢琴方向:(1).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3.器乐(手风琴、管弦乐、民乐)方向:(1).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三)舞蹈学专业:

总分200分:(1).面试10分;(2).基本功40分;(3).技术、技巧30分;(4).即兴表演20分;(5).组合或剧目表演100分。

1、初试: (1).面试加口试(形体、形象、气质);(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2、复试:(1).技术、技巧(跳、转、翻);(2).即兴表演;(3).组合或剧目表演。

五、注意事项

1、三月份将专业考试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2、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根据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确定考区的招生计划,不作分省来源计划[音乐学(非师范)除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录取章程

1、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考区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音乐学(非师范)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按文化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考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5、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6、凡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7、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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