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专业一、专业介绍艺术设计专业包含展示设计、公共艺术2个专业方向。1.艺术设计专业(展示设计方向)培养具有人文与科学基本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和市场运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艺术设计相关机构从事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并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重视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的交叉和渗透;注重艺术、人文、经济、技术结合,把握学科前沿,注重扎实的造型能力、专业基础理论、较全面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设计协调和组织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与科研、教学与设计实践的结合。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国工艺美术史、西方现代艺术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设计软件基础、视觉传达设计系列课程(装饰艺术、字体设计、图形设计、摄影、版式设计、CI设计、印刷工艺、广告创意设计)、展示空间设计系列课程(制图学、视觉传达与展示、展示空间基础、展示模型设计与制作、展示专题设计1、展示专题设计2、博物馆策划与设计)。2.艺术设计专业(公共艺术方向)培养从事公共空间领域的艺术创作和设计、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集公共性、沿用性和艺术性为一体,依托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与互补优势,把握公共艺术的现状及发展前沿,注重系统的专业理论、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市场应对能力的培养。学生主要学习和掌握公共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培养具有扎实的艺术造型能力、设计能力,并且系统的掌握公共艺术专业理论和专业造型技法,能够熟练运用艺术创作手法为城市空间设计公共艺术作品。其特点是强化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突出艺术创作在公共空间中的运用,培养适应公共艺术设计行业发展需要的艺术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陶瓷艺术设计、素描、色彩、壁画设计、设计表现(公艺)、艺术家居设计、景观雕塑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系列课程(装饰艺术、基础造型、字体设计、图形设计、摄影、版面设计、CI设计、印刷工艺、广告创意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系列课程(景观设计与制图、建筑装饰构造与材料、公共建筑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小区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二、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4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四、报名条件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2.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五、报名办法我校在武汉大学设置报名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11日8:00-17:00。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证及合格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报名登记表》。《武汉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六、专业考试1.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我校只在武汉大学校内设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考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如下:生源省份 | 考试时间 |
湖北 | 2010年3月13日 9:00-11:30 |
河南、山东、湖南 | 2010年3月13日14:30-17:00 |
2.专业考试科目设计基础,满分200分,时长150分钟。七、合格证的发放根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省发放专业合格证。八、录取办法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3.表演专业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学生进校后须与武汉大学团委签订协议,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活动。 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招生办公室: 027-68754231、68752150(传真)新闻与传播学院: 027-68752685艺术学系: 027-68752380、68752387城市设计学院: 027-监督电话: 027-68752637(武汉大学监察部)027-6888026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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