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将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项公布如下。二、本简章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形式是指参加普通高考的艺术类(美术)学生。三、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40422、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政编码:7101093、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4、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5、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招生四、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五、2011年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年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招生范围 |
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2000元 | 160 | 以各省专业课联考成绩为准 | 全国 |
招办电话:029-81552002 029-81552001 传真:029-815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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